牛津大學及劍橋大學均實行導師制,導修課(tutorial)較講課(lecture)更重要.香港大學的導修課應是源於英國,但往往淪為學生習作報告,鮮有教育作用.請看余叔韶大律師所記述的牛津大學導修課情況:
「翌日早上,我就首次跟基頁士博士上導修課。他知道我只能看過兩本參考書後,只說必須在假期中把餘下的看完。當我讀出論文時,他每每從中打岔,對我轉述兩位作者的觀點和結論提出相反意見。但當我剛表示接受他的看法時,他忽然一個回馬槍,提出另一套高明的說法去支持兩位作者,這常令我進退失據,但亦大開眼界,了解到牛津大學導師制的用意和實效。
只是這效用無窮的一課也解決不了我當前的問題。一連數週內,我在閱讀和寫作上還是有困難。要等到在梅頓學院讀上三個學期,即是到了那學年的夏季學期,才對牛津大學的導修課制度感到習慣。開始的幾個月裡,寫起論文來總是非常吃力,苦不堪言。」
余叔韶《與法有緣》﹐頁87.